申請資格

申請獎學金必須符合下列要求:

  • 學歷:申請人必須是本港全日制參與大學的一年級在籍學生
  • GPA分數:每學期GPA分數(包括所有科目)不少於 3.5/4.0 或 3.7/4.3或同等成績
  • 居住地:申請人必須擁有香港永久居留權(如候選人能力相近、成績相同,會優先資助經濟能力較弱的申請人)
  • 語言能力:流利的中、英文書寫和溝通水平,包括普通話
  • 獲取獎學金的承諾:獲獎人在完成項目後,須承諾留在香港或中國內地發展,不少於兩年。(如往海外升讀研究生課程等正當理由,將獲恩恤處理。)
  • 社會貢獻:獲獎人在受資助期間,必須承諾貢獻社會,包括參與社區服務、協助教育活動,既傳播知識,亦身體力行,扶助未來的青年人發展。